
文 | 第二阿累
在停牌重組之后,當代東方(000673.SZ)又遭遇到了第一大股東廈門當代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當代文化”)持有的部分股權被凍結的危機。該危機來勢洶洶,直接牽連無辜者當代東方股票連連跌停,市值縮水。
那么,當代東方這一劫是怎么回事兒呢?下面,讀娛君先帶大家回顧一二。
2017年6月,廈門當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當代控股”)與上海中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簡稱“中云公司”)簽訂財務顧問協議,約定當代控股向中云公司代表的“中云當代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籌集20,000萬元人民幣,上述款項中云公司通過以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方式融資20,000萬元對廈門東興匯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興公司”)進行增資,具體金額以中云公司實際募集的金額為準(最終募集8000萬)。
同時,中云公司與東興公司全體股東簽訂《增資擴股協議書》,約定中云公司以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身份對東興公司增資擴股20,000萬元人民幣,成為東興公司股東。
當然,如此大一筆資金,也需要擔保人。故此,在上述協議簽訂后,中云公司成立了“中云當代一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以下簡稱“中云一號基金”)。當代文化承諾對“中云一號基金”持有的東興公司的股權進行無條件回購,鷹潭市當代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王書同、王春芳為前述增資擴股款及當代文化的回購承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在中云一號基金成立之后,浙江帥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帥康電氣”)以自有資金3000萬人民幣認購了基金份額,占比約37%——這筆3000萬的認購資金也很有趣,甚至有些蹊蹺。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就在帥康電氣狀告當代文化后,它的身份也呼之欲出,為上市公司日出東方(603366.SH)控股子公司。很有意思的是,帥康電氣作為子公司,卻不知道這筆款的去向,在出事兒后才發公告彌補,稱因帥康電氣經辦人員工作疏忽,未將此信息報告至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導致公司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是真的疏忽?還是刻意隱瞞,就不得而知了,這需要證監會去調查。
不過,正是這3000萬資金,給當代東方帶來一場劫難——2018年3月,帥康電氣申請贖回全部投資款項,基金管理人上海中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諾在2018年6月26日兌付本金和利息。
然而,承諾的兌付日早已到期,帥康電氣多次催討無果后,所以起訴了作為債務承擔人或保證人的當代文化等被告,并向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凍結被告人部分股權等資金。
表面看似順理成章,理所應該,但在讀娛君看到二則線索之后,發現事情卻沒那么簡單。
線索1:2018年3月,古某以“中云一號基金”投資人身份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云公司、當代文化支付古某贖回款100萬元。案件審理期間,東興公司得知中云公司偽造東興公司公章及說明函,將“中云一號基金”所募集的部分款項轉入中云公司關聯企業上海湛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賬戶,而非按約定途徑支付至指定的東興公司賬戶。
線索2:2018年7月24日,浦東新區法院出具裁定書,以案涉事項屬于上海市公安局立案偵查的相關刑事案件(非法集資),應當由公安機關先行處理為由,裁定駁回古某的起訴。目前,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已對中云公司涉嫌的刑事犯罪立案偵查。
從上述兩則線索可以得出兩個觀點:
1、中云一號基金所募集的資金原本約定是對東興公司的增資,但卻被中云公司偽造公章等手段,挪用資金轉入中云公司關聯企業上海湛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賬戶,違背了最初基金成立的約定;
2、中云一號基金、中云公司等主體不僅僅涉及民事案件,更涉及到了刑事案件。
在如此現狀下,帥康電氣明知資金被中云公司挪用,已涉及刑事案件,卻還把此前擔保連帶責任的當代文化等人告上法庭,牽連當代東方,拔高輿論,這明顯有故意施壓的嫌疑,而且這一施壓很成功,直接導致無辜者當代東方遭遇股市跌停風波,8月2日復牌以來,到8月14日,公司總市值縮水了61.23%——因為,帥康電氣知道其與古某起訴性質一樣,皆是民事訴訟,而民事訴訟的程度卻低于刑事案件,也就是說,帥康電氣這一起訴也有可能與古某一樣,被駁回或無法立案。
那么,在復雜的案件下,當代文化、當代控股又將面臨怎樣的后果,又該不該承擔連帶責任?目前,第一大股東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此前公司在進行實控人擬變更,隨著案件的不斷進展,這是否又會對實控人的擬變更產生影響呢?
對此,讀娛君采訪了當代文化相關負責人金先生,他表示:“無論是回購義務還是連帶責任,前提都是要投資人的投資款進入到了募集資金的專戶后支付到東興公司的賬戶。表明中云公司成為東興公司的股東,才構成回購義務和連帶責任的前提。由于中云公司挪用了資金,最后帥康電氣的錢并沒有進入到東興公司中,沒有形成對東興公司的增資。不應當由我們去承擔這部分資金回購義務,其前提首先就沒有達成。
而針對股權凍結帶來的影響,他也表示:“帥康電氣跳過了中云公司這個直接責任方和這個有刑事嫌疑的主體,轉而向我們提起訴訟,繞開了無法立案的事實。我們肯定是要就這個事情向法院提起追加被告并且要求刑事先于民事。他這個案子參見上海浦東法院的那個判例,有駁回起訴的可能。如果無法立案的話,這個案子很快就會撤訴,不會影響到我們籌劃的當代東方控制權變更和其他事項的正常進行,我們也是受害者。”
針對帥康電氣起訴當代文化、當代控股這一案件,讀娛君也采訪了福建明嘉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若昀,他表示:“1、中云公司是與帥康電氣簽訂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不應缺席,必須參加訴訟;2、中云公司涉嫌刑事犯罪(非法集資)被立案偵查,本案屬刑事案件范圍,應由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先行處理,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應當裁定駁回帥康公司的起訴;3、由于此前約定資金被中云公司挪用,未對指定公司東興公司進行增資,當代文化回購義務的前提條件并未成就,各保證人也無需承擔保證責任;4、基于帥康公司提起的訴訟導致損失的,當代控股、當代文化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帥康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在讀娛君看來,不管誰對誰錯,誰該負責任,如今帥康電氣與當代控股、當代文化都是各執一詞,不會出有任何實際結果。反而這樣的行為還波及受害者當代東方——畢竟,破局的關鍵點還是要等刑事案件破獲,才最終知道中云公司、中云一號基金到底涉及程度如何,才能判斷誰是受害者,誰又該負責任。
對此,當代東方總裁助理兼運營管理中心總經理李澤清表示:“這個環境下,落井下石的人特別多,雪中送炭的人稀少,如此可見突出重圍的過程和勝利的喜悅只配少數人擁有。”當代東方最新公告顯示“如因本次案件導致損失的,當代文化有權向帥康電氣主張賠償損失。”
所以,在調查結果公布前,能做的只是息聲等待。
當然,也有一個是可以立馬追責的:那就是帥康電氣用3000萬人民幣募集資金卻沒有告知日出東方一事,到底有沒有幺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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