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柴
相信大家應該都
聽說過一個概念:流量小生
或者用更加通俗的話來講
就是“小鮮肉”
這是一個在2014年前后興起的概念
指的是那些:年輕帥氣、性格溫和
且出場自帶諸多顏粉的新生代男性藝人
由于這些藝人身上具備的
強大粉絲號召力
以他們為核心
推出的所謂“小鮮肉”經濟
在中國市場上獲取了
持續數年之久的成功
到了2017年
流量明星+IP的公式
威力達到了頂峰
一部《楚喬傳》全網播放量
竟然達到了夸張的420億!
雖然這些“小鮮肉”們
成功用自己的顏值征服了無數粉絲
也讓自己幕后的資本們撈得盆滿缽滿
但值得一提的是
這些藝人的熱度維持往往較短
小鮮肉從14年興起至今
在不過短短五年的時間
當紅小生的名單就已經是
從最初帶來小鮮肉這一概念的
到后來的劉昊然、TFboys、吳磊、胡一天
再到變成如今的蔡徐坤、陳立農、朱正廷、黃明昊
可謂是城頭變換大王旗
換了一茬又一茬了
除了保質期堪憂之外
長久以來“小鮮肉”們
還有著另外一個缺陷
讓很多消費者對他們并不買賬
那就是硬實力上的不足
(skr稱自己演技好
令星爺繃不住笑場)
當然有人會提出
“小鮮肉”都屬于偶像派
而非實力派
顏值高魅力足才是他們的主點技能
在唱功、演技等方面
不應該對他們過于苛求
不過回顧上個時代
同樣是在娛樂圈里炙手可熱
號稱影視歌三棲的四大天王
他們給粉絲貢獻出的經典之作
恐怕多到難以計數
而除了張學友以外
其余三人也是所謂的偶像派
但可有人拿實力抨擊過他們?
(左起:張學友、劉德華、郭富城、黎明)
甚至是公認為國內至今
最為成功的男子偶像組合:小虎隊
他們的代表作《青蘋果樂園》、《愛》
《逍遙游》、《紅蜻蜓》等
也都是被大眾傳唱至今的經典金曲
更不用提被尊稱為
“實力偶像派”的張國榮
從各個角度來說
都擁有著無可挑剔的實力
所謂的“小鮮肉”
由于硬實力上的硬傷
而被各方唱衰
在互聯網上早就不是個新鮮事了
不過網絡上各方聲音貶低歸貶低
“小鮮肉”經濟學卻依然大行其道
就拿最近的蔡徐坤與B站糾紛一事為例
別看網絡上對蔡徐坤是罵聲一片
但事實上
蔡徐坤的一張律師函
竟然直接撬動B站股價
令其不降反升
這起事件證明了
“小鮮肉”當下在中國的能量
依然是蔚為壯觀
但也不禁讓人心生疑惑
既然“小鮮肉”存在實力不足的硬傷
那他們到底憑什么
能在中國大行其道?
甚至取代那些“實力派”藝人
成為當下我國娛樂圈的主流?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
雖然早在港臺娛樂產業
最為繁榮的上個世紀末
純靠作品質量吃飯的“實力派”
以及用顏值作為實力補充的“偶像派”
這兩者之間的“路線之爭”就已經存在了
但在當時的人們看來
這兩者之間并非涇渭分明
不管是哪條路線
你都得先是一名藝人
再去進行兩派的劃分
也就是說
一定水準的硬實力
才是成為明星的基礎
如著名的四大天王中
一般都說張學友
是其中的實力派唱將
可認真說起來
劉德華、黎明、郭富城
其實只是比張學友稍弱
這三人要是單拎出來的話
都是鐵板釘釘的實力派
而這種傳統模式
其實對于一方勢力來說
是極不友好的
那就是娛樂資本
娛樂產業的資本力量
和其他產業的資本并無什么不同
其目的都有且只有一個
那就是對利潤的追逐
而傳統模式中
經紀公司在與明星的關系中
無疑是一個弱勢方
一方面由于粉絲完全沉淀于藝人自身
導致藝人此時擁有極高的議價權
只要一個不爽就能拍屁股走人
另一方面真正能創造出天文數字的利潤
紅的發紫的所謂天王級巨星
乃至是有潛力成為天王的人選
既極度稀缺
又難以尋覓
被我們稱為“星爺”的周星馳
早年做群演在電視劇里扮演宋兵乙
甚至是趴在地上演尸體的時候
哪家公司能有慧眼
看出這位后來能稱霸影壇?
我們不妨把這個時間段
稱作“娛樂圈的自然生長”時代
在這一階段里
資本想要靠娛樂產業賺錢
在各個環節上
都充斥著各種不可控因素
以及它們所帶來的風險
而資本天生厭惡風險
他們迫切的渴望著一個模式
一個能像工廠上生產螺絲釘的流水線般
批量制造出模板“明星”們的工業模式
而有意思的是
這種近乎癡人說夢的東西
竟然還真的存在
今天的我們都知道
韓國的偶像藝人培訓制度
是極為成熟的
但其實韓國人在娛樂產業上
也并非生而知之
在韓國娛樂界的三巨頭中
SM和JYP堪稱是真正意義上的領跑者
這兩家公司早在2000年就前后上市
并分別創造出
1460億和763億韓元的市值
不過和國內娛樂大亨面臨的困擾相同
造星這個事情
其不穩定性實在太過夸張
辛辛苦苦捧出來的組合
要么是人氣低迷
不溫不火、半死不活
甚至是干脆沒人搭理
要么好不容易火了一個
卻仗著人氣直接解約單飛
別說賺錢
連維持收支平衡都難以做到
到2004年左右
這兩家公司幾乎被逼得山窮水盡
市值分別跌到了150億和20億韓元
幾年間縮水了80%以上
但正所謂窮則思變
韓國人在這樣的絕境關頭
終于低下了自己作為
“宇宙第一大國國民”的高傲頭顱
開始向目光投向自己的鄰國
哪個鄰國呢?
當然不會是中國
當時內地的娛樂產業還在萌芽階段
而曾經統治亞洲的港臺娛樂圈
在新世紀的鐘聲敲過之后
也是一副江河日下的樣子
那就只能是看向日本了
還別說
這不看不知道
一看才發現
原來人家手里
還真的有點東西
日本也許不是這個星球上
最早提出“偶像藝人”概念的地方
但一定是第一個將其發揚光大的國家
早在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初
港臺娛樂圈層出不窮的實力派天王
還在整個亞洲睥睨天下
幾乎是打遍天下無敵手
那時候的日本人
就想出一個劍走偏鋒的取勝之道
打造偶像
這里的偶像和傳統藝人中的“偶像派”
雖然存在一些共通之處
但內核本質完全不同
日本人敏銳的發覺到了一個點
我們搞娛樂產業的目的
是為了盈利
而盈利就需要靠粉絲
心甘情愿的掏錢去買唱片
但優質歌曲的創作
又是一項藝術
而跟藝術沾邊的東西
基本上就又不具備可復制性
所以從唱片質量上來做文章
是一件難以控制的事情
……
等一下!
難道說粉絲買唱片的理由
一定要是喜歡這首歌嗎?
讓他們直接喜歡歌手本人行不行?
藝術創作不可復制
但是偶像魅力沒人說不可以啊
誰會討厭可愛漂亮卡哇伊
膚白貌美大長腿的姑娘們呢?
甚至再更進一步
直接讓他們去喜歡我們
公司(組合/品牌/團體)
這樣又行不行?
不得不說日本人都是邏輯鬼才
他們還真在一通推演后
成功把這個矛盾給繞過去了
日本的AKB48組合
就是這種思想的教科書式體現
作為累計簽約
超過450人的龐大女團
AKB48這個名字
就已經成為了一個品牌
而這個名字上蘊含的能量
也遠大于其中任何一位單獨藝人
畢竟能把這四百多人
名字說全的粉絲
估計都沒幾個
吸引這些粉絲的
其實并不是這些年輕姑娘
而是那套由經紀公司所掌握的
能夠根據市場風氣和消費者口味
源源不斷的生產出
“合格偶像”產品的工業流水線
一名具體的個人(偶像)
也許能讓粉絲關注幾個月、幾年
但由經紀公司所掌握的
能根據時代發展和市場需求
不斷調整的藝人養成機制
卻足以抓住粉絲一輩子
日本人向世界證明了一件事
明星能夠人為制造嗎?
能,而且還能365天每天不重樣
可批量的生產出來
韓國人看了鄰居這一通騷操作
頓時感到茅塞頓開
原來只要給觀眾看俊男美女
就能讓自己在家躺著賺錢
那還不簡單
我思密達的整容技術
可是天下第一!(大霧)
嗯~日本的偶像藝人模式很好
我現在宣布
它是我們大韓民國發明的東西了
于是韓國人的偶像團體
也開始像連珠炮似的往外冒
經歷過跌跌撞撞的失敗、總結
有起色、再失敗、再改良……
經過多次的反復改良后
并打開了一個新世界的大門
SM等公司的營收在那之后也扭虧為盈
股價開始一路高歌的上漲
到2011年底的高點時
SM公司的市值已經達到12600億韓元
JYP上漲到1800億元韓元
而三巨頭中的YG
也終于在這一時期成功上市
市值最高抵達了9800億韓元
但小柴既然
把“韓國偶像”模式的誕生
稱為“打開了一個新世界的大門”
那么“韓國偶像”模式的影響
自然不會只是讓幾家公司
賺到了點錢這么簡單
要知道在“日本偶像”模式下
藝人和經紀公司走的路線
被稱為“大眾偶像”和“平民偶像”
歸根結底來說
還是“粉絲經濟”那一套舊東西
其利潤來源
也依然是粉絲群體
而藝人依靠個人粉絲
在與經紀公司的對話中
還是保留有部分的話語權
而日韓偶像模式的根本不同
也正是在這個地方
韓國走的是所謂的“精英偶像”路線
或者說是所謂的to B 泛 C?模式
(引用至:中泰證券研究所
偶像行業系列研究報告)
其盈利大頭并非是靠向粉絲售賣作品
而是用藝人身上積累的大量人氣
去向B端公司合作
以電影、電視劇、廣告
以及綜藝節目的拍攝
還有品牌授權、商業演出等方式
去獲取利潤
可想而知
與“戀舊”的粉絲群體不同
C端的商業公司需要的
只不過是一個能為他們
帶來人氣和流量的象征符號
不管來得是張三還是李四
是阿貓還是阿狗
這些金主們都不care
于是手握“偶像制造工廠”
能短周期大量產出
“流量磁鐵”的經紀公司
在與藝人的對話中
終于獲得了壓倒性的優勢
“偶像”從一個活生生的個體
被異化為了一件明碼標價的商品
(引用至:中泰證券研究所
偶像行業系列研究報告)
偶像藝人模式在日韓的先后成功
無疑給中國的娛樂大亨們
指出了一條明路
比起傳統的那種落后、高風險
難盈利的培養模式
韓國的“造星工廠”顯然更符合資本的口味
全面學習韓國模式
接收“國外先進經驗”成了一件必行之事
(引用至:中泰證券研究所
偶像行業系列研究報告)
不過有趣的是
各位大佬雖然在學習韓國這一點上
達成了共識
但是在別的地方卻產生了分歧
一派大佬我們可以稱之為“合作派”
他們認為“造不如買,買不如租”
既然韓國有著已經成熟的“制造產業鏈”
而中國又有著一片尚待發掘的龐大市場
那不如雙方合作共贏
直接引進SM、JYP、YG等公司
培養出的成熟產品(韓星)
賺來的錢大家五五分賬
而另外一派則可以叫做“自主派”
他們認為必須自己掌握核心競爭力
不能永遠受制于韓國人
堅持要打造出“獨立自主”的偶像藝人生產鏈
試圖培養出屬于自己的“偶像”藝人
不讓韓國人來分這杯羹
而對于“自主派”來說
要做出中國的“造星工廠”
依然要從學習韓國入手
從練習生的選拔、后續培養流程
再到如何做出道之前的造勢
宣傳、吸粉等各項細節
要學的地方真的很多
而學習最快的方法
無疑就是直接挖人了
“自主派”意志的代表
就是如今在國內偶像明星界
分量極重的樂華娛樂
我們可以查到的是
樂華娛樂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
而在其成立短短幾個月之后
作為當時爆紅的韓國組合SJ中
唯一的一名中國籍藝人韓庚
就與SM公司就解約一事對簿公堂
當時此事還被不少人
解讀為是在給SuperJunior
巡回演唱會的北京站所做的炒作
畢竟在前文提到過
在韓國成熟的偶像造星工程中
從始至終占據主導權的都是經紀公司
而藝人本身哪怕再火
也很難與公司抗衡
同屬SM旗下的東方神起組合
雖然在與SM公司的解約官司中勝訴
但三人隨后成立的JYL組合
卻一直慘遭整個日韓娛樂圈封殺
其嚴重程度甚至迫使韓國政府
在2015年專門通過了一部
名為《JYL法》的法律
來遏制經紀公司對藝人的殘酷迫害
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
是什么讓韓庚敢于與SM公司公然對抗呢?
當韓庚勝訴回國之后
幾乎是第一時間就與樂華簽約
聯系到韓庚
其對韓國造星流水線的親身體驗
還有誰能比這個男人
更適合來扮演“自主派”的老師呢?
兩派人的分歧
最終卻是以一種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方式告終
2016年年底
由于一些政治上的因素
一份從未在官方通知中出現
卻在網絡上不脛而走的“限韓令”
宣告了“自主派”的大獲全勝
而在今天
中國的“造星產業鏈”也愈發成熟
甚至可謂是青出于藍而勝于藍
以當下火熱的節目《偶像練習生》為例
就有人對那些參賽選手進行過深扒
結果發現其背后
竟然都是盤根錯節般的資本
有些佼佼者的背后是
如樂華娛樂、華誼兄弟、傳奇星娛樂
盛夏星空、英皇娛樂等老牌娛樂豪門
而剩下的人
背景也都不簡單
如王校長的香蕉計劃
名字中就可見一二的華誼兄弟時尚
有著蘇寧和韓國FNC投股的紅熠文化
愛奇藝旗下的果然天空
海潤影視投資的新湃傳媒
曾制作過《康熙來了》的野火娛樂
拍出過《楚喬傳》的慈文傳媒
還有無數能量稍小
但來路也不簡單的新興勢力
曾作為快樂女聲、中國好聲音
重要合作商的樂風藝界
都分別派出了自己的參賽人選
(引用至:娛樂資本論)
在了解到他們背后
到底都站著哪些人后
還有人相信能在節目中
決定哪九人能夠最終勝出的權力
真的是取決于觀眾的投票嗎?
這些每一位看起來干干凈凈
正在對你溫和笑著的少年
其實都是被資本進行精心調教后
手把手打磨成大眾喜歡的樣子
再端出來給顧客消費的“商品”
在這場交易過程中
售賣方得到了夢寐以求的金錢
購買者則獲取了符合自己想象的偶像
得到了精神上的快慰
而商品本身
對這場交易是否感到滿意呢?
回到我們最初的問題
為什么小鮮肉普遍缺乏硬實力?
因為在這場交易中沒人需要那玩意
資本要錢,粉絲要顏
商品附帶的其他技能不過是添頭
為什么小鮮肉能取代實力派
成為當下的主流?
因為其“制作”成本低、生產周期短
且風險可控、利潤極高
作為“偶像”的個體話語權較小
使資本可以較大程度的逼迫商品
區為自己提供最大程度上的盈利
而學自韓國的完善工業生產體系
又能夠實現從選拔練習生
到出道前的買熱搜、刷榜、上綜藝
全程對時間的精準把控
保證商品的定期出欄
可以隨意丟棄掉服從性不夠的商品
而從下面一張圖中可以發現
現階段幾乎所有的互聯網巨頭
都是這場小鮮肉經濟的參與者
(以樂華為例的股權穿透圖)
為什么小鮮肉相較于過去的明星來說
保質期較短?
根本原因是由于過去的傳統模式下
藝人扮演的角色是生產者
以制作的作品(歌曲/電影/電視劇)
作為用來販賣的商品
因此只要藝人創作能力不枯竭
就能源源不斷的產出價值
而現在的“偶像”群體
其本身便是經紀公司制作出來
用來販賣給B端企業的商品
其出道時累計的人氣和熱度
便是他們作為商品的屬性
也是B端企業購買/租用他們的價值所在
當群眾對其感到審美疲勞后
其身上的使用價值便告罄
B端企業轉而去購買
經紀公司剛生產出的新商品
俗稱為“過氣”
最后,小鮮肉現象大行其道
是否會造成什么危害?
由于其本身特性
決定了小鮮肉以及其背后推手
必然會不斷鼓勵粉絲
對偶像的狂熱崇拜
甚至不惜對已經病態的扭曲崇拜
進一步的推波助瀾
無論從物質上對粉絲群體的壓榨
還是從精神上
對粉絲群體的毒害
這種盲目的偶像崇拜
從某種角度來看
無疑已經成為了
一種畸形病態的風氣
文中部分數據來源 | 天眼查
參考資料 | 中泰證券研究所-偶像行業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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